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 18265-2000)
标准规范 》规范发布时间:2004年4月16日9。
根据规定:1、零售业管的店面应与繁华商业区或居住人口稠密区保持500m以上距离。
零售业务的店面经营面积(不含库房)应不小于60平方米,其店面内不得设
有生活设施。2、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m;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应设库区和生活区,两区之间应有2m以上的实体围墙,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距离不宜小于5m,并应满足围墙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
3、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1.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