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结构的能力结构理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能力的结构问题是现代心理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分析能力结构的因素对于深入理解能力的本质,合理设计、进行能力测量,科学地拟订能力培养的原则,都有重要的意义。
1.二因素说。本世纪初,英国心理学家和统计学家斯皮尔曼提出了能力的二因素说(1904年)。这个学说认为,能力是由两种因素构成的,一个是一般因素,称为G因素;一个是特殊因素,称为S因素。G因素是每一种活动都需要的,是人人都有的,但每个人的G的量值有所不同;所谓一个人“聪明”或“愚笨”,正是由G的量的大小决定的。由此,斯皮尔曼认为,一般因素G在智力结构中是第一位的和重要的因素。
特殊因素S因人而异,即使是同一个人,也有不同种类的S,它们与各种特殊能力如言语能力、空间认知能力等相对应,每一个具体的s只参加一个特定的能力活动。完成任何一种活动,都需要由一般能力因素G和某种特殊的能力因素S共同承担。比如,言语能力由G和S。构成、空间认知能力由G和S,构成。
斯皮尔曼用一般因素G来解释不同测验间的相关。他指出,不同测验测的总是一般因素G和某种特殊因素S,既然各测验都含有G因素,那么它们就必然有一定相关。
2.群因素说。.群因素说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塞斯顿经运用由他创造的另一种因素分析方法对能力因素进行处理而提出的。塞斯顿反对斯皮尔曼的强调一般能力的二因素说,而是认为:任何能力活动都是依靠彼此不相关的许多能力因素共同起作用的,因此,可以把能力分解为诸种原始的能力。
塞斯顿对56种测验的结果进行了因素分析,最后确定了7种原始的能力,即词的理解、言语流畅性、数字计算能力、空间知觉能力、记忆能力、知觉速度和推理能力。
塞斯顿用这7种基本因素构造了一个智力测验。按他本人的理论,既然任何能力都由这7种不相关的原始能力共同起作用,那么关于这7种原始能力的测验结果之间应当是毫不相关的。但塞斯顿并未如愿以偿,结果发现,所谓的7种原始能力之间仍有一定的相关,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后来,塞斯顿及其追随者们又做了大量的补充工作。但人们已意识到,要找出所谓“纯”的基本因素,似乎是不可能的。
能力究竟是一种一般性的单一因素呢,还是多种特殊的不相干的能力因素的混合物?基本上可以认为:能力的结构中,确有一些特殊的成分对某些特殊的能力活动起特定的作用,但也还有某种一般的能力,它对所有的能力活动都起着必要的作用。 1967年,美国心理学家吉尔福特提出智力三维结构模型。他认为,智力结构应从操作、内容、产品三个维度去考虑。智力的第一个维度是操作,即智力活动过程,包括认知、记忆、发散思维、聚合思维、评价5个因素;第二个维度是内容,即智力活动的内容,包括图形、符号、语义、行为4个因素;第三个维度是产品,即智力活动的结果,包括单元、门类、关系、系统、转换、蕴含6个因素。把这3个变项组合起来,会得到4×5×6=120种不同的智力因素。吉尔福特把这些构想设计成立方体模型,共有120个立体方块,每一立方块代表一种独特的智力因素。
1971年,吉尔福特将智力加工内容维度中的图形分为视觉和听觉两部分,智力因素为150种。1988年,他又将智力活动过程中的记忆分为短时记忆和长时记忆两部分。至此,将智力分为180种元素。
吉尔福特的智力三维结构模型,是当前西方比较流行的一种智力理论。它对我们认识智力结构的复杂性、把握各智力要素之间的关系、启发我们对智力结构进行深入细致的讨论,都具有积极意义。 20世纪60年代,英国心理学家弗侬提出了能力的层次结构理论。他认为,能力是按等级层次组织起来的,最高层次是一般因素,相当于斯皮尔曼的G因素;其次是言语一教育能力和操作一机械能力两大因素群;第三层是小因素群,如言语一教育能力又可分为言语因素、数量因素等;最后是特殊因素,相当于斯皮尔曼的S因素。
其实,弗依的层次结构理论是在斯皮尔曼的G因素和S因素之间增加了两个层次,是斯皮尔曼二因素论的深化。 当代美国心理学家斯腾伯格从信息加工心理学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三元智力理论。他认为,智力理论可分为三个分理论:①情境分理论,阐明智力与环境的关系;②经验分理论,阐述智力与个人经验的关系;③成分分理论,揭示智力活动的内在心理结构。其中,智力成分结构有三个层次:①元成分,是高级管理成分,其作用是实现控制过程,包括在完成任务过程中的计划、鉴别和决策;②操作成分,其作用是执行元成分的指令,进行各种认知加工操作,如编码、推断、提取、应用、存贮、反馈等;③知识获得成分,学会如何解决新问题,如何选择解决问题的策略等。
三元智力理论是现代智力理论的代表之一,它与当代认知心理学的发展产生了契合,使智力理论的研究有了突破性进展,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因素分析方法,为今后的智力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指出了一条可行之路。 美国心理学家加德纳认为,现行智力测验的内容,因偏重对知识的测量,结果是窄化了人类的智力,甚至曲解了人类的智力。按照加德纳的解释,智力是在某种文化环境的价值标准之下,个体用以解决问题与生产创造所需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7种能力:①语言能力,包括说话、阅读、书写的能力;②音乐智力,包括对声音的辨识与韵律表达的能力;③逻辑数理智力,包括数字运算与思维思考的能力;④空间智力,包括认识环境、辨别方向的能力;⑤身体运动智力,包括支配肢体以完成精密作业的能力;⑥内省智力,包括认识自己并选择自己生活方向的能力;⑦人际智力,包括与人交往且和睦相处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