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企业不履行劳动法。

本人没有违反合同上任何一条规定,却遭到私企以请假为由而解聘(本人当月请假2天,有医院证明),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人是属于不满六个月的)。但是私企又说了:“你在试用期(2个月)不应赔偿”。按照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本人是属于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现工作时间为一个月零14天)。问过律师了说私企所说的两个月的试用期是违反劳动法是不成立的。现接到私企开出的“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内容如下:“甲,乙双方自2012年6月1日协商一致签订的至年底劳动合同,现乙方张三因离职事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其他相关事宜按《员工手册》中条款执行。”我就纳闷了,明明是甲方无理由解除合同,为什么要写是由于乙方的原因呢?(此份协议我还没有签字,甲方已经盖章了。)找到劳动保障处被告知牵涉赔偿的事他不管,得去法院起诉。我算过了,起诉所花的钱远远多过半个月工资,我该怎么办?请大家帮帮忙!提出点可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方法。谢谢

  不可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私人企业的用人制度应当遵守《劳动法》
2、如果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33;
3、法律依据:
1)《劳动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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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4
建议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1、需要有曾经在原单位工作的证明(如工资卡、工资条、门禁卡、出勤表、社保记录等等)
2、有在公司工作的人员为你做证明;
3、可以自行录音保留相应的证据;
以上三条不是必须的,但证据收集得越多,胜算越大,劳动仲裁不收费。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20
劳动仲裁委仲裁时是不收费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第3个回答  2012-07-20
告丫的。跟丫打官司!打赢了打官司的钱,那个私企出!哥们,加油,跟他干!
第4个回答  2012-07-20
你应该尽快到法院起诉解决,维护你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