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假如工厂是我的名字,是我先生在经营,且家里的房子不止一套,可都是我先生的名字。这也会牵涉到吗>??经营实体的全部财产是工厂的机器材料自行变卖还是法院拍卖》?
追答从婚姻法的角度来讲,男女双方结婚后取得的财产,都是一人一半。所以,房子是谁的名字并不重要,只要是婚后取得的,如无特别约定,就是一人一半的权利。实践当中,有的人为逃废债务,办理了离婚手续,自己名下没有财产,债权人就追不到对方头上去了。但是,这样做的风险对于无财产一方还是很大的,自己要掂量清楚。如果确实有多套房子,建议你不要主动去把企业注销掉,而是等着债权人起诉你,因为如果是基于合同纠纷,或者欠款纠纷,根据主体相对性原则,起诉谁谁承担责任,理论上讲,法院不会主动查封不在你名下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