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伤害从新鉴定

我是公诉案件的受害人,我脸上受伤的伤疤痕有15厘米,可是法医鉴定才<轻伤>.依照法律书重伤鉴定15厘米应该是重伤我要要求重新鉴定是应该叫检察院吗?是书面形式吗?要怎么写? 请写详细点谢谢!

要求重新鉴定需要需要说明理由。

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况的:
(一)鉴定部门或者鉴定人不具有相应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可以重新鉴定。

如果是不构成轻伤,则案件是不是已经结案,如未结案,则直接去与办案单位口头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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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6

申请工伤鉴定,律师告诉你4个步骤?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如何申请伤情重新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申请应提交办案部门,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申请重新鉴定的鉴定机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的规定,如果经重新鉴定后,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费用则要重新鉴定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伤情重新鉴应向原办案机关申请重新鉴定。 申请书一般提交给负责该案件的部门,具体就是交给承办案件警官。
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在什么阶段提出:
对此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如果对伤情鉴定结论不满意,可以在接到伤情鉴定结论书后,法院 判决前,随时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当然,越早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
伤情重新鉴定申请的条件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