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法细则51条中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解释?

计量法细则51条中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解释?

在计量校准计量器具的精准度没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范围值。或计量仪器已损坏。
而使用没有达标的计量器具或仪器已损坏,得出的数据则不规范,不真实。使用其器具得出的产品数值,就有了造假的嫌疑,因此在审查中被检测不合格,则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可能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内容纯属个人理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7-31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是指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第2个回答  2012-07-17
第五十一条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