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获取肇事方赔偿还能申请工伤吗

下班路上被汽车撞伤目前已获得对方的2万元无明细赔偿 即达成了和解协议 协议已交予交警部门;但是考虑到是下班路上的事故 所以想申请工伤 各项材料已提交 但我的用人单位最终以我已得到交通事故赔偿为由而拒绝为我申报工伤。急急急求大家的建议!我该该如何享受到工伤待遇 现在单位不发给我工资

可以申请工伤,交通事故与工伤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可以得到准双份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对于工亡亲属在获得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的问题,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中形成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解释》第12条的规定对于本案所涉及的情况并没有明确规定,《条例》对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如何赔付也没有涉及。而劳动部1996年8月1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中对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补偿有具体规定,即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待遇补偿问题,应当首先按照交通法规处理,交通事故已赔付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亲属抚养费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条例》出台后,对《试行办法》的规定没有明令废止。因此,劳动部的旧规定与新法规不相抵触,应继续执行。管理中心依据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劳社字〔2004〕67号《关于工伤保险几个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劳社发〔2004〕75号《关于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是自治区、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险局按照《试行办法》第28条的规定作出的,管理中心依照上述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作出工亡亲属在获得赔付金额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赔偿后,不再支付相应待遇的决定正确。
  第二种意见:《试行办法》第28条规定随着2004年1月1日《条例》的实施,已经废止。按照《解释》第12条规定的精神,受害人从事故方(第三人)获得民事赔偿后,还可以按照《条例》第37条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黄松有副院长2003年12月9日就《解释》答记者问时有明确表述。我院的《指导意见》与《解释》是一致的,体现了保护受害人利益的立法精神。
  我院审判委员会倾向于第二种观点,但认为由于本案涉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的效力问题,并考虑到今后判决的有效执行,确需进一步明确。
  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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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3
  可以获得工伤补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每个省的赔偿标准不同,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如下:
  估计为九级或十级。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如下: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食宿费,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计算:本人工资X7个月。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个省的标准不同。
  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统筹地平均工资X月数;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统筹地平均工资X月数。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03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你的伤构不成伤残(没有骨折)那么是赔不了多少的,因为误工费和工伤待遇工资两者不能兼得,医药费也是不能两边赔偿(如果你当时没有将发票给肇事方,可以通过单位赔偿)。追问

我不需要单位赔我多少 只希望能给我停工留薪就可以 还有交保险即可 一年来签了合同扣了保险 单位都没交给社会保险部门~我的住院手续医药费都没给肇事方 都上交了单位 但是单位现在不给报 那我咋办 自己去有关部门?

追答

首先你单位以你已经得到交通事故赔偿为由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是错误的,因为一个是属于侵权,一个是属于工伤,是两回事情.
你先去做工伤认定,不过单位不配合的话比较难,因为上下班路上这个概念比较难把握,你的考勤记录以及下班的合理路线合理时间都需要有证明。
还是建议你和单位好好协商打打感情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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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8-03
对方全责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现已解决完毕,现在该员工要求从新认定工伤进行只要相关票据还在,是可以要求工伤保险理赔的。 工伤认定属工伤的,可以
第4个回答  2012-08-04
目前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三种情况,有双倍赔偿说(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一种赔偿(抱了工伤或者交通赔偿后,其他一种就不能赔偿),还有两种赔偿中,相同名目的赔偿只能支持一次。所以,你要注意你当地的司法实践中是怎么处理的。
也是说不是你想怎么要两种赔偿就会得到赔偿。具体可咨询下你当地的律师或者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