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四年过去了,医药费及工资都陪尝了,现在受害又提出起诉法院受理吗

工伤十四年过去了,医药费及工资都陪尝了,现在受害又提出起诉法院受理吗

 发生工伤,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经过治疗痊愈,可以进行伤残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根据伤残等级给予赔偿,没有任何规定要到法院起诉。
  到法院起诉,并不是处理工伤事故的必要程序。没有经过工伤处理程序,没有理由到法院起诉,只有在处理工伤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对于处理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到法院起诉。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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