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大蒜的检验标准有哪些

如题所述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出境植物检疫在农产品出口贸易中的作用越加显得重要。植物检疫部门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为我国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一方面按照国际通行的质量系列管理模式和国外的植物检疫要求,对农业生产进行指导,建立符合国外的植物检疫和卫生要求的优质、高产、无病、低毒的农产品生产体系。另一方面通过与国外植物检疫部门的多边、双边检疫谈判,加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解禁工作,不断解除一些国家对进口我国农产品的限制。大蒜及其制品出境的检验检疫又包括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具体业务流程。

  1、我国大蒜及其制品出境的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标准

  目前我国涉及到大蒜及其制品出境的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及标准已经比较健全,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出口速冻果蔬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出口脱水果蔬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出口淹渍菜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出口食品、农产品免验管理规定(试行)》

  SN/T 0978-2000进出口新鲜蔬菜检验规程

  SN/T 0626-1997出口速冻菜检验规程

  SN/T 0230.2-1993出口脱水大蒜制品检验规程

  SN/T 0301-93出口腌渍菜检验规程

  SN/T 1104-2202进出境新鲜蔬菜检疫规程

  SN/T1122-2002进出境加工蔬菜检疫规程

  2、我国大蒜及其制品出境的检验检疫业务流程

  我国大蒜及其制品出境的检验检疫业务流程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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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脱水大蒜的取样和品质、重量及包装的检验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脱水蒜片、脱水蒜粒和脱水蒜粉的检验。

  2 引用标准

  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 5033 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箱

  GB 8861 脱水大蒜

  3 术语

  3.1 外观色泽、形状和气味:系指受验本品所固有的色泽、形状、匀整、洁净程度及正常的气味。

  3.2 脱水蒜片:切片,片形大于5mm,经机械干燥制成的蒜片。

  3.3 脱水蒜粒:切片,经加工粒形小于4mm孔径筛,经机械干燥制成的蒜粒。

  3.4 脱水蒜粉:95%以上可通过0.25mm孔径筛的粉状,经机械干燥制成的蒜粉。

  3.5 杂质:系指混入本品的一切非本品物质。

  3.5.1 有害杂质:系指各种有毒、有害或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物质,包括砂石、污物、金属丝、人畜毛发、昆虫体及人畜排泄污物。

  3.5.2 一般杂质:系指不属于3.5.1条的各种非本品杂质,包括脱落的蒜皮壳,蒜衣和根蒂。

  3.6 不完善片

  3.6.1 污染片:系指附着杂质或明显被异物污染的蒜片。

  3.6.2 破碎片:系指脱水蒜片中通过5mm标准筛的筛下物(不包括杂质)。

  3.6.3 损伤片:系指脱水蒜片中边缘透明的或中心泛红的损伤片、焦化片和黑斑片。

  3.6.4 空心片:系指在加工脱水蒜片中用抽芽蒜瓣烤制成的明显空心或空圈片。

  3.6.5 黑蒂片:系指脱水蒜片带有未去净根蒂的蒜瓣制成的蒜片。

  3.7 口味:系指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对脱水大蒜复水后进行的口味评价。

  4 取样

  4.1 器具

  脱水大蒜取样需专用的工具和容器,应清洁干净无异味,盛样容器应防潮、密闭、避光、防压。

  a. 不锈钢小刀、小剪、手铲、薄膜手套、混样布;

  b. 聚乙烯袋或盖口密闭的铝制盛样筒;

  c. 钢卷尺。

  4.2 批次

  同品种、同等级、同年产、同包装、同生产厂、同单位毛重的脱水大蒜构成一个检验批次,每批不超过600箱或一个集装箱,超过时应分批做批检验。

  4.3 数量

  不足5件者逐件抽扦;

  50件以内抽扦5件;

  51~100件以内抽扦7件;

  100件以上按式(1)计算取样件数:

  _____

  / N

  A= / —— ................................(1)

  √ 2

  式中:A——应抽扦件数;

  N——抽扦批次的总件数。

  注:A值取整数。

  4.4 取样方法

  取样按以下方法进行:

  根据货垛情况在货物上、中、下层按规定随机抽件,逐一开箱,观察成品色泽、等级、气味及内包装是否封闭正常, 必要时以成交标样对照外观, 然后分开上层, 以手铲逐件取其不同部位的样品, 每箱约200 g(整批件数少的批次酌情增加每件取样量),置于聚乙烯袋中。在开件的取样中如发现异常(如恶性杂质),应酌情增加抽样件数和倒箱件数,必要时进行杂质检验,并做好记录,扦毕后放入标签,标明报验号、品名、等级、日期、生产厂、库号,并附扦样记录卡,然后扎口密封于容器内,此即为检验原始样品, 每批货原始样品不得少于2kg。

  5 品质检验

  5.1 流程图

  按下述品质检验流程图以不锈钢分样板在检验台上充分混匀,以四分法分取下列试样:

  a. 脱水蒜片品质检验流程图

  图1

  b. 脱水蒜粒及蒜粉品质检验流程图

  图2

  5.2 感官检验

  5.2.1 检验室条件

  检验室需清洁干燥,无异味干扰,室内保持明亮,自然光线,避免直射阳光,具备深黑色塑胶板检验平台。

  原始样品到检验室后应适当平衡样品温差后再进行检验。

  5.2.2 外观品质检验

  以分样板将原始样品在检验台上混匀、摊平,在无眩目光条件下按等级规定或对照标样,全面观察对比色泽、形状、匀整、洁净程度是否符合规定或标样。

  5.3 杂质检验

  5.3.1 仪器及用具

  a. 天平:感量0.001g;

  b. 扩大镜、镊子、搪瓷盘、毛刷。

  5.3.2 操作程序

  将5.1流程图缩分后约300 g试样在感量0.001 g天平上称重后,分两次置于5mm标准筛内,依环形平筛法筛动30转(平均转速为每秒钟一次),

  以毛刷收集筛下物,检出筛上物及筛下物的一般杂质和有害杂质,分别在感量0.001 g天平上称重。

  一般杂质百分率(F)按式(2)计算:

  A

  F=——×100 .......................(2)

  W

  式中:F——一般杂质百分含量,%;

  A——试样内一般杂质含量,g;

  W——试样质量,g;

  有害杂质百分率(H)按式(3)计算:

  B

  H=——×100 .......................(3)

  W

  式中:H——有害杂质百分含量,%;

  B——试样内有害杂质质量, g;

  W——试样质量, g。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5.4 不完善片检验

  5.4.1 仪器及用具:同5.3.1 。

  5.4.2 操作程序

  将5.3.2已检验杂质后的筛上物按3.6术语解释,分别检出污染片、损伤片、空心片、黑蒂片和已检验杂质后的筛下物,即破碎片,分别在感

  量0.001 g天平上称重。

  不完善片子项百分率(D)按式(4)计算:

  I

  D=——×100 .......................(4)

  W

  式中:D——不完善片子项百分含量,%;

  I——不完善片子项质量,g;

  W——试样质量,g。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5.5 脱水蒜片口味评定

  按本标准规定在复水后以感官评价脱水大蒜的味道是否正常,复水后产品正常味道应具备未煮熟的大蒜味道,不能有异味或变味,例如由于霉变、腐败、发酵或烤焦所产生的味道。

  5.5.1 仪器

  a. 容器:采用对试样味道及颜色无影响的容器,带刻度的500mL无色烧杯,带盖。

  b. 白搪瓷盘、不锈钢汤匙。

  c. 蒸馏水。

  d. 天平:感量0.1g。

  5.5.2 操作程序

  称取10g试样,准至0.1g,置入装有500mL蒸馏水的容器(5.5.1a)中,将其煮沸不要开盖,保持微沸约10min,加凉蒸馏水补足500mL,然后倒

  入白搪瓷盘中。

  5.5.3 口味评定

  立即将白搪瓷盘置于明亮无眩目光条件下进行感官评价,并做出记录。

  a. 复水后色泽;

  b. 煮蒜水的外观(颜色及透明度);

  c. 气味;

  d. 味道。

  5.6 脱水蒜粉、蒜粒口味评定

  5.6.1 仪器用具

  a. 容器:同5.5.1 a;

  b. 面粉:由新产硬质小麦制成;

  c. 蒸馏水;

  d. 天平:感量0.001g。

  5.6.2 介质的制备

  将1000mL的凉蒸馏水倒入容器(5.5.1a)中,不断搅拌,加入30 g面粉(5.6.1b),加热后继续搅拌,直到混合物达到沸点,然后温火煮2min。

  5.6.3 试样与介质的混合

  称0.400g蒜粉或蒜粒, 准至0.001g, 将称取的试样放入盘中, 加入制备的介质250mL,放置5min, 并不断搅拌, 使其充分混匀。

  5.6.4 方法及评定

  取复水后的试祥少许于小烧杯中,以汤匙尝5 次,每次漱口后再尝其辛辣度及有无异味。

  按下列顺序进行特性的感官评定:

  a. 气味;

  b. 味道。

  5.7 斑点检验

  5.7.1 用具

  a. 长20cm、宽8cm、厚0.3cm有机玻璃板二块;

  b. 天平(精度0.001 g)。

  5.7.2 操作

  称取按5.3.2流程图分取的样品10g×2,取1份(10 g)于一块有机玻璃板上,用另一块有机玻璃板轻轻压平,在充分的北向光线下仔细对照标

  准小样或成交小样,观察其斑点,并剔出称重计算,用同样的方法进行另一份检测,以两份样品的色泽、光泽、斑点与标准样品对照,以评定是

  否合格。

  6 理化检验

  6.1 水分检验

  6.1.1 蒸馏法(基准法)

  6.1.1.1 仪器及用具

  a. 水分蒸馏测定器;

  b. 天平:感量0.001g;

  c. 电炉:1000W;

  d. 磨碎器。

  6.1.1.2 试剂:无水甲苯(分析纯)。

  6.1.1.3 试样制备:将5.2.2气味、外观检验后的试样摊平,以点取法点取试样约100 g(片、粒、粉用原样),迅速收集于磨口广口瓶中,封口待验。

  6.1.1.4 操作程序

  称取制备后的试样10g于预先干燥的烘皿中,准至0.001g,用电光纸卷成筒形,将样品倒入蒸馏瓶中,加入无水甲苯50mL以使试样浸没,连接

  蒸馏装置,开启冷却水,接上电炉电源,缓缓加热蒸馏至水分大都蒸出后,适当加快蒸馏速度,直至刻度管接受器内水分不再增加为止,关闭电

  源,取下冷却后,刻度管接受器与视力平视,读取水层容量。

  蒸馏法水分百分率(M)按式(5)计算:

  V

  M(%)=——×100 ......................(5)

  W

  式中:M——水分百分率,%;

  V——刻度管接受器内水分容量,mL;

  W——供试样品质量,g。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6.1.2 105℃干燥法(常规法)

  6.1.2.1 仪器及用具

  a. 电热干燥箱:自动控温在±2℃范围内,0~200℃温度计, 刻度值1℃;

  b. 铝质带盖称盒(高2.7cm,半径7.7cm);

  c. 玻璃干燥器:内盛变色硅胶干燥剂;

  d. 天平:感量0.001 g。

  6.1.2.2 试样制备:同6.1.1.3。

  6.1.2.3 操作程序

  称取制备后的试样5 g,置入已知干燥称重的铝质称量盒中(准至0.001 g),待烘箱温度升至110℃时,将铝质称盒置于烘箱内上层搁板距温度

  计水银球3cm周围处,盒盖按号码放在盒旁边,从烘箱温度回升到105℃时计算时间,恒温1 h,然后取下铝质称盒于干燥器中冷却0.5h,称重。

  105℃干燥法水分百分率(M)按式(6)计算:

  W1-W2

  M=————×100 ............................(6)

  S

  式中:M——水分百分率,%;

  W1——试样和铝质称盒烘前质量, g;

  W2——试样和铝质称盒烘后质量,g;

  s——试样质量,g。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平行试验误差不超过0.5%。

  6.2 细度检验

  6.2.1 仪器及用具

  a. 国家标准筛10、20、26、40、60、80、100目(见下表);

  b. 白搪瓷盘,称皿、毛刷;

  c. 天平:感量0.001g;

  d. 电动振筛机,转速300r/min,振幅40mm。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