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交接时需要对以前凭证逐一审核吗

如题所述

不需要
主要交接内容: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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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3
会计交接时不需要对以前凭证逐一审核。
第2个回答  2012-07-23
会计交接时不需要对以前凭证逐一审核,只需要对交接的财务金额进行交接,双方认定金额。
接手的会计,对接手后的记录负责;交账会计对自己记录的内容负责,不因移交后,解除其错误和舞弊责任。
资料按照数量清点移交,接手会计需要对其完整性负责,不需要对内容负责。
供参考。
第3个回答  2012-07-23
不需要
会计只需对自己做的帐负责
第4个回答  2012-07-23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