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中“或”的解释是什么?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能否同时要求恢复原状、折价赔偿?

不可以的,或是选择的意思。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有的是恢复原状,有的是折价赔偿,第一要看诉讼请求,第二要看法官的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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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4
如果能够恢复原状,则恢复原状,既然能够做到恢复原状,即恢复到损害之前的状态,不需要再折价赔偿;
如果无法恢复原状,则根据恢复及损害程度,折价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24
民法是以补偿性为主

对于侵权行为,第一位是恢复侵权行为之前状态,如果不能恢复的,要对于损失部分进行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7-24
不能,恢复原状了还折什么价?估计你考虑的是损坏过的东西其使用功能会受影响,所以想要点赔偿,但那不是这里说的“折价赔偿”。追问

如:发生交通事故有车损,要求对车辆修复即恢复原状。但恢复原状后车辆有所贬值,可否就贬值部分再估计进行索赔?

第4个回答  2012-07-24
选择性的,只要符合其中一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