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辞职,给老板提前一个月打报告了,一个月后,老板说我没有跟他说,不让我走,不然没工资,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只要你依法用快递形式递交辞职信,没有辞不了的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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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无劳动合同的,工作6个月之内的【有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时间已过的,三天改为三十天;无合同6个月以上的也改为三十天】,你应该提前三天利用【快递形式】递交辞职信(一式两份,一份自己保存),保存单位签收的快递回执单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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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辞职信封面写明白这是辞职信,信里写清楚是公司违法还是自己原因,要求公司发函(要有公章)指定人员在约定的最后工作日前与你办理好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单据应当一式两份都有公章,否则视为不需要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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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接完毕后单位应当在当天的工作时间内【写清楚:单位拒不交接的应该在辞职信约定的最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结清你的工资和补偿金[【单位违法要赔偿金(即补偿金的两倍)】出具离职证明书(公章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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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签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每天都是双倍工资啊——持续11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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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要写清楚:拿到离职证明书第二天开始的15天内要帮你补交社保(公司注册地不在你工作地点只要赔偿不要补交)、住房公积金封停手续【这个是要求单位30天内】,否则你保持追究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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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法、劳动法解释1、2、3、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实施若干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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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4
去工会告他。追问

中国没工会。。。

第2个回答  2012-07-14
去劳动仲裁追问

要准备些什么??老板可能把我的辞职报告藏起来了。。这下死无对证了。我从事的是财务工作,不交接就没法走啊!

第3个回答  2012-07-14
签合同了吗?追问

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