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异地传唤问题

前几天石家庄XX县公安局打电话给我说怀疑我非法持有管制刀具让我去XX县公安局一趟
我户口是辽宁盘锦的,父母在石家庄XX县
我是一个海员,现在在海上工作,出来工作两个多月了,感觉莫名奇妙
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XX县的警察有权利直接传唤我么?
我觉得我没有管制刀具,更没有非法携带,还有我不方便去
他们再给我电话传唤我我可以拒绝去么?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其传唤到其所在市、县的指定地点进行。根据这一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可以到其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执行传唤,但不得将违法嫌疑人传唤至其所在的市县以外的地点进行询问查证。需要到异地执行传唤和采取强制措施的,目前没有规定,实践中可以参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到外地对犯罪嫌疑人执行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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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19
可以在你们当地的派出所咨询一下是否骗子哦,没做过的话就不要逃避迟早要处理的,ΧㄒΒ3就不错,你没事可以研究下,后面加个COΜ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协助调查的专业术语是传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根据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2、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外,《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的人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警察在办案过程中可能会异地传唤相关人士了解具体情况,公民必须配合,如果你在海上,应该可以通过电话等途径联系当地警察。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7-13
有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