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下达的【民事行政检察院不提请抗诉决定书上这么写道不符合【民事诉讼法】中的179条和187条求解187条

187条说的是没有抗诉书 请问抗诉书是由谁写的 是我自己写还是有检察院写

抗诉书是由检察院写的。检察院是针对一些特定的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公诉方,代表的是国家。当出现民诉中179条的情况,检察院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抗诉,反之,则不提起。追问

我的是民事行政 一样的吗

追答

抗诉申请与抗诉是不同的,抗诉申请是你要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写抗诉状。申诉状就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情,是需要自己写的,不在检察院所辖范围之内。民事问题一般是不会涉及到检察院的,行政问题会。申诉状可以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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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3
只有检察院才有资格抗诉。抗诉书是检察院写。追问

检察院曾经电话要求我自己写抗诉申请 和 申诉状 正常吗

追答

也正常。
说的通俗一点,这是告诉你,你如果对检察院作出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他们写出抗诉书;结合自己的案情进行申诉。这就是抗诉书和申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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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7-15
抗诉书是由抗诉机关的主办检察官书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