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后和对方打架斗殴,对方头上缝了八针,经鉴定为轻微伤,对方不同意私了,该怎么办?

和朋友吃完饭,与路边一伙人发生冲突,对方先动手打的我们,并用啤酒瓶砸中朋友的头,后来打人者被我方打伤头部,对方先报的警。朋友头上缝了两针,经鉴定为轻微伤,对方伤的重些,缝了八针,也是轻微伤,我们想私了,但是对方不同意,对方死咬要我们赔偿所有医药费,请问在他们先动手的情况下,这样要求合理吗?派出所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会怎样处理,会拘留吗?罚款会罚多少?
另外:对方的人中有人本来有内伤,说在厮打中我方有人踢住他,导致内伤发作,现在也赖在医院里不出来,请问我们也要赔偿他所有医药费吗?

1、双方都是轻微伤:没有刑事责任,只是行政责任(治安处罚)、民事赔偿责任。

2、你说“对方先动手打的我们,并用啤酒瓶砸中朋友的头”:有证据吗?如果有证据,你方是防卫,在赔偿对方的损失时应减轻赔偿责任。

3、“派出所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会怎样处理,会拘留吗?罚款会罚多少?”:
(1)派出所调解只是调解民事赔偿部分,在调解不成时:民事赔偿部分会让双方到法院起诉解决。
(2)可能会拘留并罚款, 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具体规定楼上已经有了,不再重复)。

4、“对方死咬要我们赔偿所有医药费,请问在他们先动手的情况下,这样要求合理吗?”:
(1)你们应赔偿的还不只是医药费,还有对方因为受伤而导致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如果你方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先动手的:应减轻你方的赔偿,让你方承担全部赔偿就不合理,关键是:你们能不能拿出对方先动手的证据。
(3)同时:你朋友因受伤而遭受的损失(医药费、误工费等)也可以让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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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12
轻微伤,在派出所日常司法实践上原则上只能调解。而不能用其他措施,调解不成,对方只有到法院诉讼解决。
第2个回答  2009-01-12
不能私了,全治安拘留再不行全部刑事拘留准备刑事诉讼程序。 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如果是团伙的话还可能涉黑案件,案情更重大。
第3个回答  2009-01-12
首先从派出所说起.. 因为你们属于酒后斗欧而且还是群欧,

按有关规定是可以拘留48小时的,

再着你们如何说明是他们先动的手??他们承认了吗??

如果他们承认了就各自承担各自的,你们不告他们他们已经偷笑了,

不过他们先报警的,估计形势对你们不利,他们也不会承认先出手吧..

他们的法律意识要比你们强,单他们先报案你们就吃亏了,

至于你说的哪个另外也是摸不着边...
第4个回答  2009-01-13
如果构成轻微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法律虽这么规定的,但我想你们还不至于被拘留吧?

依楼主所说,不管是谁先动手,你们都属于群殴性质,且双方都互有伤者,我想不管缝几针,情况都是一样的。既然对方不同意私了,就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问题,恐怕就只能赔付相应的医药费了。不过医药费也不是对方要多少,你就要给多少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法院应当会按这一法条来对你具体的赔偿金额做个限定的。
对于你所说的本来有内伤的那个人,如果他能拿出证据来证明他的伤情是因遭你们踢打导致内伤发作,恐怕你们也要负担相应的医药费,但不是全部,而是部分,因为这也有他自身的原因。
虽然法律上是这么规定的,但很多事情都是事在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