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你自己主动辞职的,按照法律规定,没有赔偿,也没有补偿。
二、依你所述,你是长期合同工,如果合同到期后,公司应当与你续约,且不得降低工资,除非你不愿意,否则公司应当支付补偿金。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2、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追问我想问一下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指的是底工资,还是别的什么
追答实发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月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计算。包括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总和。即工资总额。
对于工资总额所包括的内容,原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作了解释,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所以,凡是12个月当中应得以及已经得到的上述范围的货币收入,都应作为工资的范围予以计算,但是,应当将不属于工资范围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劳动收入予以剔除。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追问你可以说简单的吗没有别的联系方式了吗你说这么多一下理解不了。
追答很简单说一下:
1、你主动辞职,不赔不补;
2、合同到期后,公司有义务跟你续签合同,除非你自己不愿意。续签时,如果工资标准降低的,你可以拒绝,这个时候,你离职的,公司要补偿你。
3、补偿的标准:你工作一年补一年,不到半年的,补半个月。即补你10个月的工资;
补的工资标准,是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工资,不是保底工资,要是你拿到手的实发工资。
追问我在加油站上班的。这个单位很容易被人,拍照,或者爆光的,或者被人举报的。如果是因为这些原因被人辞退的会不会有赔偿
追答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里有明确的规定,或者合同里有明确的约定。你违反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这个时候开除你,没有补偿。
没有别的联系方式了吗?你发这么多我一下理解不了
追答其实很简单的,归纳起来就是;无论你干了多少年,只要是属于你自愿离职的行为(无论原因)就没有赔偿金,相反;只要是单位无故没有任何理由或单位违法把你强行辞退的就有赔偿金。假如是因为个人原因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被有关部门爆光或者被人举报的。因为这些原因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一律没有赔偿金。(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