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如题所述

不用。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社会团体设立的非法人经营机构,其所得的当年税后利润,应全部返还给所从属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利润分配;社会团体独资设立的企业法人,应在企业章程中明确载明其宗旨是为该社会团体的事业发展服务,其返还给该社会团体的当年税后利润,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扩展资料

行业协会商会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精神,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从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06.30发布)。

科技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是指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

公益慈善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是指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城乡社区服务类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是指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类社会组织,直接向县(区)级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民政部门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审查申请时,广泛听取意见,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直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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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3

不需要的,但需要进行登记。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扩展资料: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社会团体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社会团体住所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2、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3、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社会团体应当将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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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9-13

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法人。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优抚服务,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防治污染等公害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公益慈善事业为目的,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法人。

社会服务机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公益目的,利用非国有资产捐助举办,按照其章程提供社会服务的非营利法人。

扩展资料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补充规定:“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与领取营业执照的纳税人不同,这些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不会受制于工商登记,因此不能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这一办理税务登记的期限,所以只能规定这一类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 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对这类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证件、资料,也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因此,社会团体、协会等机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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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7
社团无需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去政府备案,并得到政府同意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
第4个回答  2017-10-02

社会团体的成立,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查同意。不进行营业活动的,当然不需要营业执照。如进行营业活动,需要根据工商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营业执照。

相关规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