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里工作快六年了,但因工作时不小心做错了事,在这六年内累计被公司书面警告三次,公司规定如有...

我在公司里工作快六年了,但因工作时不小心做错了事,在这六年内累计被公司书面警告三次,公司规定如有三次警告信就得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序应该有的赔偿,我该怎么办?我想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工作了近六年,每天工作十几过小时难免会有犯错误的时候,累计三次警信这样就被公司开除,我真的不服,要求上诉

根据你说的情况,作答如下:

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你的三次过错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25条第3款规定,“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于对重大损害作统一的解释。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规章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因此,你可申请劳动仲裁,对用人单位其规章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二、如果不符合或经劳动仲裁认定不符合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你或发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你(工作快6年)6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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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12
你的问题犯在理性事件上 理由却在感性上。 看律师水平自求多福吧
第2个回答  2012-09-11
是呀,确实不公平,应该找个律师问问。拿着合同去工会问问,或许能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