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说的情况,作答如下:
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你的三次过错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25条第3款规定,“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于对重大损害作统一的解释。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规章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因此,你可申请劳动仲裁,对用人单位其规章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二、如果不符合或经劳动仲裁认定不符合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你或发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你(工作快6年)6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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