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9-11
一、 负责组织专委会组成人员和民族宗教界政协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政治业务学习活动; 二、组织委员围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等方面,开展调研、视察、座谈、研讨和咨询服务活动,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三、负责联系民族宗教界委员和代表人士,听取和反映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
四、加强与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的联系;协调与上级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及兄弟县、市政协各专委会的工作联系,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五、按照年初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决议精神,制定本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年终工作总结; 六、承办常务委员会、主席会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