粥属于热饮吗?因为本店签署合同只有冷热饮、奶茶!但是这个冬季马上到来,天气都偏冷,奶茶生意不好!

希望各位行家能多多指点,不然房租都做不起来,更别说赚钱了!我这是学校里面的冷热饮店,所以合同上注明冷热饮,就不能让我做炸烤之类的东西,为了不和学校闹矛盾,我希望能已合同的冷热饮为前提就做属于冷热饮的东西!

从法律上讲,是不属于的,冷热饮中的“钦”,只能解释为“饮料”。
但你这只是合同的约定,你照卖粥,学校提出异议再说,学校如果以此要求解除合同,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追究你的违约责任,先跟学校打官司,拖个一年半载,之后至多就是不再卖粥就是。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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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0
你可以打擦边球啊。不一定要叫做粥啊-,-哪怕叫什么什么露什么的,用杯子装着吸管喝,学校管得了你?
第2个回答  2012-09-20
其实别人说属于不属于没有意义,还要看你所在学校负责这个的那个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