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人情的疑问。

我在重庆,经常会遇到亲戚办酒席(朋友也不少,今天不讨论),按照重庆的习俗,一般都会送人情(礼金),视亲疏和曾经人家送的礼金多少决定自己送多送少。现在面临一个问题,请教高人。具体如下:
我父母已离休,我是独子,现在和我住在一起,如果亲戚要办酒请客,请问是父母和我分别都送,还是只以父母名义送一份?或者分不同的情况具体处置?
例如:姨妈60大寿。又或姨妈的儿子(即我表弟)结婚、生了小孩请客之类。又或伯父大寿或伯父儿子结婚、生了小孩请客之类。到底送几份?以谁的名义送?
关于这个关系,我国古代的习俗到底是怎样的呢?

父母和你住在一起,送一份就可以了。

而且比如你表弟结婚这种,因为你和你表弟是同辈的,你是不用送的。(我老家风俗,同辈是不送红包的);至于伯父大寿,伯父和你父母同辈,而你作为晚辈孝敬长辈(伯父)可以由你出面给。

总之呢,因你父母和你住一起的,俗话说“有老不嫌少”,你父母给了你就不用再给了。
只是等你结婚了,可能这些礼金就会由你来掏腰包,而不是你父母。

另外,比如你表弟的小孩,等于是晚辈,你作为小孩的长辈,若你已婚了,过年就该给压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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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5
我们这边是长辈的名义送一份,要是你亲戚是你的玩伴,关系是哥们那就再以你的名义送一份。
第2个回答  2012-09-17
父母跟你住一起的送一份就好了,至于名义,应该就说是全家人的心意吧,人家也不会问说“这是代表你还是代表你爸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