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 “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 “自然而然” 的。
出处:春秋末年老子《道德经》
原文节选: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大”是指不停地运转、变幻,也就是说它无处不在、无远不至,穿行于古往今来、八荒六合,到达极远处又返回事物的根本。正因为道是如此无穷无尽,所以说道很大,从而遵循于道的天、地、人都很大。宇宙有四“大”。人也是其中之一。
人必须遵循地的规律特性,地的原则是服从于天,天以道作为运行的依据,而道就是自然而然,不加造作。
扩展资料:
诗文赏析:
道法自然——这是老子人类提出自然法则。道法自然即道效法或遵循自然,也就是说万事万物的运行法则都是遵守自然规律的。最能表达“道”的一个词就是自然规律,同样我们可以反过来说与我们这里所说的自然规律最相近的一个字就是“道”。这包括自然之道,社会之道,人为之道。
“无”、“有”向对方的运动,或双向运动或反运动,都是自然现象。无有就是道。往返的运动,或自然,就是德。德就是道内两极之间往返的关系。一是无,二是有。一生二,二归一。一生二归交合而生的三种德,就是自然。
一是阳,二是阴。阳授阴,阴受阳。阳授阴受交合而生的旋转就是德能,这就是自然。阴阳是有限的,不平衡的,而阳则给予阴阳,接受正负。产生正负的旋转仍是德能,仍是自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是出自《道德经》的哲学思想,意思是 “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 “自然而然” 的。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
“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道”的“自然而然”规律,道以自己为法则。
道法自然,读法是“道·法·自然”,而非“道法·自然”,其中“法“字为动词,意为效法、遵循。道法自然的意思就是大道以其自身为原则,自由不受约束。
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是自然而然的自然,即“无状之状”的自然。人受制于地,地受制于天,天受制于规则,规则受制于其本身。
而我们科技的每一次的进步都以为自己看清楚了这个世界,掌握了这个世界,是绝对的真理,然受制于自身所限,随着时间的推移,再迈一步的时候,又自嘲自己停留在某种固定的思维中几百甚至上千年。
从这里可以看出老子的法的意识里,就是自然法。当然,法制的概念尚未形成。不过,在治理国家时,他主张用自然法来治理天下。
老子哲学中非同寻常而又往往得不到确切解释的一个论题。有人曾经这样说过,我们受事物本身的影响没有受人们对事物看法的影响大。许多《老子》的注释家对“道法自然”的解释就是如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法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