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如果医院之前未向患者提供病历,但在诉讼中向法院提交了,是否有应推定过错?

医疗纠纷中如果医院之前未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但在诉讼中向法院提交了,是否有应推定过错?

1.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可以要求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双方共同签字下封存病历(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2.医患发生医疗纠纷,向法院诉讼,法院可以凭介绍信复印病历(全部)以作为证据使用(评判医院方面是否有过错)
3.正常情况下,医院应当在病人出院后允许患方复印病历(客观病历,不包括病程志、术前讨论),这是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院应当执行,无权阻止。
4.如你述,在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未提复印病历要求,但因为诉讼医院方向法院提交了病历资料,医院方没有推定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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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04
医院在诉讼中向法院提交病历,符合法律规定。
纵横法律网-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陈宏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