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起诉与撤回上诉区别为:形式不同、撤回人不同、终止不同。
一、形式不同
1、撤回起诉:撤回起诉必须是书面形式。
2、撤回上诉:撤回上诉可以是书面、口头两种形式。
二、撤回人不同
1、撤回起诉:撤回起诉的撤回人是人民检察院。
2、撤回上诉:撤回上诉的撤回人是上诉人。
三、终止不同
1、撤回起诉:撤回起诉的案件尚未终结,法院只是中止了审理,案件还是在法院。如果被告人有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新的证据,检察院重新提起诉讼,法院可以恢复审理。
2、撤回上诉:上诉一经撤回,上诉人丧失上诉权,无论上诉期间是否届满,上诉人均不得再行上诉,上诉程序即告终结。
撤回起诉注意事项:如果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说明法院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将继续审理案件,审理终结后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不论是裁定准许检察院撤诉,还是裁定不准许检察院撤诉,案件还是在法院审理阶段,绝不是说案件又回到检察院。
撤回上诉注意事项:须由上诉人或特别援权的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必须在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前提出。撤回起诉后,原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