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受了工伤,公司一直不给做工伤认定,并在后期拒绝支付医药费。后来自己去做了工伤认定及工伤鉴定(8级伤残,医疗期2月-9月,5月份就拄拐杖带病上班了)。由于前期一直没有看好,今年4月有去做了手术(劳动局鉴定为工伤复发,医疗期1个月,康复期3个月)。本次的医疗期及康复期内公司均拒绝支付工资,并要求在申请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扣除公司原来支付的医药费(目前个人还垫付7000多医药费)。
本人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半个月了也没有收到公司的仲裁答辩,并且在次期间公司处处为难、威胁等,要求搬离宿舍、就算赢了也不给你钱、现在打官司就是靠钱,我有钱就能够赢官司、公司慢慢陪你玩等等。
请问劳动仲裁后公司可以不给钱吗?劳动仲裁或法院打官司真的的这么黑吗,一定要有关系或有钱吗?
劳动仲裁时,公司是否可以提出因本人工作不力导致销售额降低而要求赔偿。(本人工伤前任职为客服主管,工伤后多次下调工作岗位,并在调整岗位时,说因本人工作不力导致销售额降低,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