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是否有可能被认定为《刑法》"125条规定的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罪"?

如题所述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不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犯罪对象。
  根据《刑法》125条之规定,非法制造爆炸物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私自制造爆炸物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爆炸物(即刑法意义上的爆炸物)是指高危险性、高杀伤力、高破坏力的爆炸物。烟花爆竹虽然也是一种以火药为原料的危险品,但并不属于高危险性、高杀伤力、高破坏力的爆炸物。因为:
  1、从实质上看,烟花爆竹是一种娱乐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国家标准(GB1165-89)》中明确规定:烟花爆竹是以烟火药为原料,经过工艺制作而形成的娱乐产品。既然是娱乐产品,则就不是爆炸物。难道说中国人把爆炸物作为娱乐的对象吗?难道说我们中国人有把危及自己性命和公共安全作为的行为作为娱乐活动吗?显然,有人认为烟花爆竹就是爆炸物,这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2、学理上一直认为烟花爆竹不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对象。
  1997年9月赵秉志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刑法教程》(第444页19行)和2001年5月高铭暄马克昌 赵秉志共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刑法学》(第368页)以及高憬宏 杨立明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培训教材》(第97页)中均明确写道:烟花爆竹不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对象,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等娱乐性物品,不能以本罪论处。
  3、从法律的适用上看,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烟花爆竹属于爆炸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关于“爆炸物”的专门解释中也明确没有规定烟花爆竹属于爆炸物。只是规定了生产烟花爆竹中的部分原材料(如黑火药、烟火药)属于爆炸物。许多麻醉药品中都含有毒品,都以鸦片为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我们能说这些麻醉药品就是毒品吗?显然不能!因此,以烟花爆竹中含有黑火药、烟火药这些爆炸物的成份就认为烟花爆竹就是爆炸物的观点,显然也是错误的。
  由于烟花爆竹不是爆炸物,那么,烟花爆竹就不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犯罪对象。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以犯罪论处。比如张三盗取李四商店中的一箱烟花爆竹,就不能以刑法127条以盗窃爆炸物罪论处,而只能以其盗窃价值按盗窃罪论处。如此类推,非法制造烟花爆竹也不能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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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4
根据《刑法》125条之规定,非法制造爆炸物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私自制造爆炸物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爆炸物(即刑法意义上的爆炸物)是指高危险性、高杀伤力、高破坏力的爆炸物。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案的判决书明确认为:《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所规定的“爆炸物”是指军用或民用的具有爆破性、有较强的爆破力和杀伤力的物品,烟花爆竹虽属爆炸性物品,但其本质上是娱乐性用品,不是《刑法》意义上的“爆炸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07
不会,1L的解释的很到位了。如果把爆竹解释成了爆炸物,就是基于危害性相当的类推,超出了口语范围,而且不利于被告人,是绝对禁止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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