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因未给缴纳社保,若找劳动仲裁,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和赔偿?

我在一家外企上班,社保由外服代缴。上班期间连续21个月外服未给缴纳社保,这期间个人和公司的社保金照常打给外服的,但外服未交。若去找劳动仲裁,外服和公司分别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和赔偿?
未交社保是07年8月至09年4月。若2年期限的话,现在是不是过了仲裁期限了?
问过12333,说是上海出了居转户政策以后,就不给补交社保了。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多少赔偿?

这个问题主要在外服,公司的责任不太。
仲裁的话,应该是补缴或经济补偿;并且对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时间超过2年(仲裁1年),基本上没有仲裁的必要了。
仲裁也不会支持,法院也不会。
像你的情况已经超过2年2009年4月-2011年4月是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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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10
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主张劳务派遣公司补交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63条。追问

已经确认过,上海的政策是居住证人员的社保不能补。

第2个回答  2012-10-10
补充:2年时间内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