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政府网站上找到的,供参考。最好去当地部门问问:
10、网民:我想把我的户口迁至南通,请问需要哪些手续?
答:公民因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购买商品住房、投资纳税等原因申请户口市外迁入的,可以向居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户口准予迁入手续。具体有
以下几种情形:①投靠类户口迁入。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在本市的居民,凭房屋产权证、结婚证、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
证明等材料,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投靠类户口分以下三类: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父母投靠子女。②因工作调
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等原因户口迁入,凭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证明或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市区公安分局,领取户口
准迁证。③购房类户口迁入。在市区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达60平方米以上,有合法固定工作的,准予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迁入。具体手续向居住地派出
所申请办理。④投资、纳税类户口迁入。在市区一次性投资(兴办实业或入股)达2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在市区经商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年纳税额达人民币
1万元以上,且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具体手续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⑤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符合毕业就业
政策的毕业生,可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市人事或劳动部门验核手续,直接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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