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合伙纠纷,甲方出资 乙方出技术,如出现盈亏,乙方赔偿甲方的部分投资款,

由于双方签订协议的时候未有明确说明乙方赔偿甲方的具体比例和数额,只是口头说明 未有证明人, 这种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赔偿 70% 合理吗? 并且 甲方未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向甲方的借款 差不多就是工资那么多 可以相抵吗? 现在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款项70%和债务 的法律依据充不充分,有哪几个法律关键点 ,即使是赔偿 乙方应该负哪些责任 和赔偿比例

首先要确定造成盈亏的责任方,还要根据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合伙协议具体条款、双方所持有的股份比例等。关于工资的问题、无论是老板还是员工,只要在公司实际工作的,公司都必须要发放的。70%由技术股赔偿,不知道是根据什么依据来定的。难道说股份乙方占据70%?这样的话是有可能的。追问

乙方只占30% , 其中有一条 说明了的 乙方保证盈利,若没有盈利就得赔偿。我想问下 这种协议在公平的角度讲 合不合法。 说通俗点就是,甲方出钱 稳赚不亏,乙方出技术 管理运营 只占30%股份 一旦出现亏损没有盈利就得赔偿甲方70%资金,但是协议中只有一条说明赔偿部分资金,但是甲方要求70%,我是乙方,

追答

这种条款应该算无效条款吧,一个企业的成败不是全部在技术上面的。首先要包括配套设备能不能跟上,企业的经营理念在市场上是否能站住脚跟,销售策略、以及整个的运营模式都非常重要的,当然过硬的技术也是非常重要的。某种程度上说技术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只能说亏本的生意大家都不想,适当的损失是要承担的。按照你说的几乎不靠谱、要是这样 有钱的人都去投资 反正不会亏本,有技术股赔偿损失。个人意见,办企业肯定是有风险的。风险按照预计股份相应作出赔偿是应该的。但是由于技术没有参与实际投资,可以说实际亏损心里是没有多少谱的。因为出钱那会你在忙着一线技术指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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