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供应商,与对方公司没有签订合同和协议,但是对方公司每月开给我挂账单(上面有我名字和应付金额、欠款金额),上面有他们公司会计签字和财务公章,现在他们不认账,这张挂账单能起到通过法律途径拿回货款吗?
重点是这张挂账单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有的有公司公章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