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9-27
你妹妹的行为很有可能构成了窝藏罪,事实上按刑法通说来讲单纯的知情不举不构成犯罪,但你的妹妹却为罪犯提供了住宿,所以很难逃脱窝藏罪之嫌,司法判例中也不乏有这种例子。就你描述,你妹妹不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共犯所以不会判得很重,所以判3年以下吧。你还是劝你妹妹如实交代,那样算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当然还有一种可能你妹妹是无罪的,就是你妹妹坚持自己不知道其朋友的犯罪事实。
第2个回答 2012-09-27
你妹妹如果没有参与伤人行为,则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你妹妹知道朋友将他人弄伤,还将他带在家里居住半月,可能涉嫌窝藏罪。
具体法条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3个回答 2012-09-27
我想知道被带走是什么意思?是被传唤还是被拘留了,如果被拘留了,那么我很肯定不是你所说的那样,她肯定参与了犯罪。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⑴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⑶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⑷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⑴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⑵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⑶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现在重要的是你妹妹是主犯还是胁从犯,最好就是能赔偿被害人并得到其的谅解,这样会判轻点。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9-27
你妹妹没有参与拿刀伤害人,还是没有参与争执,如果参与争执动手撕扯的话,你妹妹可能会被治安拘留。应该事不大.要是如你所说你妹妹被警察带走,我想事情就不好办了。如果对方重伤,你妹妹虽然没直接伤害对方,如果争执期间给别人带来了骚扰干扰限制人行动都算参与。你妹妹很可能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