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为什么给我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如题所述

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扩展资料: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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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08
其实没有什么停工留薪期。
只是因为工伤认定之后,你需要治疗,在这个期间你不在岗位工作,但是继续享受薪资待遇而已。
一般来说,治疗期间,都可以享受原工资待遇。
可能你的治疗期结束了吧,企业准备和你协商解决。先做一个伤残评定吧。
事故发生之后,先是申报工伤,然后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之后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进行了伤残评定,员工还可以获得相关补助。
如果你认为治疗期没有结束,是可以要求延长治疗期的,但是治疗期也有一个年限,好像是两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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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26
劳动能力鉴定暂时不做先申请延长,社保不批了,再去做鉴定,延长3个月申请一次,一年可申请4次
第3个回答  2015-08-27
我也在纠结期慢未痊愈,是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呢还是直接申请伤残鉴定?我这申请伤残鉴定期间不享受停工工资,要是申请延长结果不给延长怎么办,还有单位给你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同时是不是延长个伤残一块鉴定?我和你情况差不多,你的怎么样了
第4个回答  2012-10-06
因为只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