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上面约定的服务期为一年,不满一年则扣掉全部培训费用合理吗?

关于培训费与约定服务期没有明显规定吗?

这个也没有什么不合理的,主要是你与公司达成合意签署。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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