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为九级,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不愿支付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我该怎么办?

本人上班十几天,在上班途中出了车祸,后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为九级,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不愿支付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推脱说要上级汇报,说至少要一个多星期,请问我该怎么办?
请问去劳动局申请时需要什么材料?

一、解除劳动合同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二、工伤的相关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根据用人单位所在省的规定的标准,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是暂没有收集到拖欠或克扣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或对劳动者的补偿,所以你只能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金。

三、主张权利需要的材料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利益你都全部得到,只差这一项,那么,投诉、举报,申请劳动仲裁,任你选择。如果还有其他权益没有得到,且双方争议很大,建立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的材料就是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附上你的工伤认定,你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工商局查询的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或机读信息),就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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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2
你好,按照规定,在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是必须支付给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标准支付,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是提起劳动仲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23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既然已经认定了工伤,就应当支付相应的保险待遇,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纵横法律网-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于家亮律师
第3个回答  2012-10-22
提请劳动仲裁,需要你的工伤鉴定书,具体的其他材料我不清楚
第4个回答  2012-10-22
找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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