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婚假,产假,丧事假期间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是否包括在计算假期天数内?法律依据是什么?

1、探亲假,婚假,产假,丧事假期间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是否包括在计算假期天数内?
2、最重要的是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的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另外,《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但婚假期间遇到法定休假日是否必须顺延,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
实践中,一般这样操作:婚假第一天或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的,两个假应当连在一起休;但婚假期间碰到法定休假的,婚假应当包括法定休假,不应予以顺延;而且也是包含公休日的。这是因为,婚假是基于员工的申请来休的,员工完全可以提前申请或延后申请,这样就可以实现婚假与法定休假日一起休的目的。如提出将婚假顺延一天的要求,单位可以拒绝。

参考资料:商都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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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09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513号令第六条规定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所以,法定节假日不包括在内,其它假日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