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驾驶证如何转到北京?

外地驾驶证如何转到北京?本人在外地考的驾照,今年到期,想转到北京,目前本人是北京户口,如何办理?多谢

1、办理地点:

外地驾驶证持证人员可以到北京市各车管分所或是交通支队的车管站办理补领、换领、审验业务。

2、需要材材料:

需要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照片等材料。如果要办理换证业务,还需要携带身体条件证明,也就是从指定医院体检完取得的体检表。

3、办理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外地驾照可直接在北京补换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4-26

外地驾照转北京办理起来很简单,而且速度还很快,人少的情况下10几分钟你就可以拿到北京驾照。朋友我和你分享一下我办理的经验,网上好多答案是不正确,我去以前也是想从网上得到有价值的答案,可是回答的都太笼统,对我帮助不大。我是昨天(4月25号)去办理的,山东驾照转北京,去的时候带了一大堆资料,结果真到了车管所要的资料并不多,下面我把我办理的流程和你分享一下,以给外地驾照转北京的朋友提供点经验。 

1:准备身份证(加复印件)原件、驾驶证原件、三张一寸照片(彩色白底),不需要居住证(我带了人家根本不看)。

2:到北京任意车管所(我去的东五环京朝车管所),然后填写以下两张表格(问一下车管所工作人员外地驾照转北京的表格在什么地方就可以,为节省时间切记先拿号,边写边排队就可以)。

3:填完表格到号后直接把身份证(加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和三张一寸照片(照片不用自己粘在表格上,直接和表格一起给工作人员就行)给工作人员,然后等着叫名字。

4:叫到名字,去窗口拿你的身份证和北京驾照就可以,还会给你要10块钱的工本费(有发票),然后办理流程就完了(非常快,我办理的时间从进停车场到出停车场一共才28分钟)。

5:转到北京驾照后切记要办理一张工行牡丹卡,我拿着转到北京的驾照去工行咨询牡丹卡事情的时候工行的工作人员给了我一个办理牡丹卡的流程(不用去网点办理,可以直接在网上预订,然后邮寄到家)。

注: 工作人员告诉我A本和B本必须要确保在不扣分的情况下才能办理,C本不扣12分即可。

另外我转驾照时只是填了一个“机动车驾驶员身体情况申报表”没用体检,也没要体检证明。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你好!
在驾驶证的正常状态下带上身份证、驾驶证和证件相片两张直接到北京迁入地车管所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填写后一并提交办理迁入业务就可以了。交付10元工本费后,符合条件的(最迟三日)领回新的驾驶证。
但是,有地方驾驶证迁入业务的办理要通过科目一、三的考试;亦有地方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换证期间)不办理迁入业务,请咨询迁入地车管所。
谢谢!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9-24
在北京的车管所转就行了,不用回驾照拿到的地点。不过转的话是要给钱的。具体北京收多少我就不知道了 。估计要带驾驶证,户口本,身份证什么的。
第4个回答  2019-04-24
不要换。我也是外地本。以后六年一审了。不麻烦了。而且至少目前还有一个好处:违章时只罚款,不计分。听我的,没错。
补充:你下一次到期年审时就会发给你有效期为6年的执照了。
有关报道: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