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的用途是给需要在美国常驻的外国人,例如你在美国工作,例如你和美国人结婚,移民局给绿卡最简单的规定就是如果你一年需要在美国呆6个月以上的人,为了给你方便,不要每次签证。你是公民,当初你替母亲申请绿卡时,移民局是认定你需要母亲常常来住,他们核准绿卡时期望你母亲每年在美国呆6个月以上,你的母亲两年不来,已经不符合绿卡使用原则,旅游签证是让短期或一次性来美国的外国人使用,你让她用旅游名义进来表明她没有长住的意思,如果母亲打算今后长住下去,那么这次进来以后到I-94到期以前可以跟移民局联系,改为绿卡入境,就可以一直住下去,如果母亲还是想回去,就不要去改,等什么时候她想来定居时再去移民局恢复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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