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兴隆红艺人的历史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8

兴隆有着悠久的历史。宗高绍兴七年(1137年)废万安州为南宁县,隶琼州,年复万安军领万安、陵水二县。可见兴隆一带属万安军管辖。元朝属琼州路始彻,。这里人烟稀少,山林茂密,杂草丛生,野兽出没,交通闭塞,居住着黎族同胞。清隆年间,有一位姓冯的清官官员来到这里居住。当时在太阳河边垦荒耕种,栽培槟榔,椰子等热带经济作物。附近黎民百姓,生产的农副产品,等到这里集市贸易,形成一个小小墟,从此开始小热闹起来。这位官员把这个地方起个名字兴隆。兴隆这一名沿袭至今。以前兴隆仅有10多间茅房,居住着黎族同胞和数户汉人。1951年10月11日,广东省委派三名干部带领700多名受英帝国主义迫害的马来亚归侨,分三批抵达兴隆安置,组织难侨生产自救。1952年9月1日,兴隆华侨集体农庄成立。1955年9月,中共广东省委作出“兴隆华侨集体农庄的性质是国营农场性质”的决定。经筹备,1956年2月1日,正式宣布改制为国营农场。1958年9月,农场改制为“兴隆人民公社”,其地域包括南桥、南林、东和、牛漏等周边场乡。1959年6月兴隆人民公社解体,恢复“国营华侨农场”。1960年6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生产建设兵团”,兴隆改编为“二师八团”。1974年9月,兵团解散,兴隆华侨农场划归广东农垦系统管理,1978年9月,兴隆从农垦划出,归广东省侨办、广东省华侨农场管理局管理。海南建省后,归属海南省侨务办公室管理(现为省外事侨务办公室),2007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将兴隆华侨农场下放到属地的万宁市,实行政企分离,明确体制管理。2011年,经省、市政府批准同意,海南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的管理机构成立,设立经济区工委、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将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的级别确定为副处级,华侨旅游经济区保留华侨农场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