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二本征集志愿可以填A、B、C、D、E、F、G、H共8个院校志愿
安徽二本征集志愿:
根据安徽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施细则规定,今年安徽省所有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果仍然有未完成的计划和学校另外增加参加征集志愿的计划,将面向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普通文理科各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果仍然有院校计划未完成,根据院校申请,将进行降分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
征集志愿:
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计划,考生再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征集院校:
各批次征集志愿仍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所公布的院校计划缺额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类是院校在正式投档时生源不足导致缺额;
第二类是院校投档时生源充足,但部分考生因不服从专业调剂、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等原因而退档形成的缺额;
第三类是院校生源足额,但后期在该省追加了招生计划。
征集要求:
对于第一类缺额计划,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将没有最低分数和位次的限制,达到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缺额计划,为避免产生分数夹层,确保录取公平,只允许不低于正式投档时该院校最低分数及位次的考生填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在填报时,系统将会提示:"您未达到填报该院校的最低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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