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劳动者应提前三天通知的。
你们双方都还没签订合同,想简单处理就不用出什么通知,要正规的话,用人单位应出具一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给劳动者,双方在证明书上签字盖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没规定格式,但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内容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有要求,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有一个人家工作了一个星期,应该结一个星期的工资给人家。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