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合同拖欠工资找劳动局有用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 劳动监察 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 工资 。如果未 签订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 拖欠工资 提出的 解除劳动关系 ,还可以要求支付 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 申请劳动仲裁 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 劳动关系 ,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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