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如下:
一、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
二、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诚信原则,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四、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一律平等。
五、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六、绿色原则,应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