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拒绝兵役登记的处罚规定是什么?而且我听说要开后面这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那是哇啦为什么呢

如题所述

  上海对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应征公民拒绝、逃避体检、征集,经有关单位和组织教育无效的,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固定制工人,由所在单位视情给予留职察看、开除的处分,对合同制工人终止劳动合同;

  (二)对城镇待业青年,劳动部门三年内不予就业登记或介绍就业;

  (三)对农村青年,劳动部门三年内不予开具招工证明,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三年内不得安排其进乡(镇)、村办企业工作;

  (四)对个体工商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在三年内不予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五)对当年被招工、招干、招生的青年,招收单位应取消其录取资格,劳动部门三年内不予就业登记。

  对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所列人员的处罚,由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提请劳动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行。

  对本条第一款所列人员,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可视其情节轻重,处以同系统或同地区当年入伍的义务兵人均年优待金三倍以下的罚款;三年内,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得录用。

  第五条 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经教育无效的,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可依法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

  当然上海是经济发达地区,发放的优待金较高,所以如今当兵应征的多,录取的少,难免有人怀疑有走后门的现象,如果属实,可以举报,但这不能成为拒绝登记的理由。追问

如果是在校中职学生呢

追答

参考上面(二)(三)(五)。为什么不登记,机会这么好,招不上那是没办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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