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2时退学了,现在又想再接着上,还能再上吗?怎么做呢?据说退学就是把学籍号除名了,那怎么再上呢?
我是问怎么上。据说把学籍号除名后就不能再上了。告诉我怎么上我给你加200分。我在等答案!
等下,我问下怎么说丢人呢?我退学的原因我还没说啊,是因为我生病了结果治好了。跟丢人有什么关系?想到哪去了?
可以的。
以山东省为例,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将学生辍学情况及时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学生纸质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学籍。除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准退学。
扩展资料:
中小学学籍的相关要求规定:
1、修业期满但未达到普通高中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两年内达到毕业要求的,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当年学生毕业时间填写。普通高中学生修业一年以上、申请退学的,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自动退学学生,不发给肄业证书。
2、初中、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接续上一学段学籍信息。学生入学报到后,学校要收集、完善、审核学生已有学籍信息,并在开学2个月内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3、小学一年级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并在开学2个月内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