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地铁运行几点到几点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在运营时间上,为了方便网友乘坐地铁出行,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运营时间为06:00—22:00(12月26日运营时间为12:00-22:00,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长运营时间),单程运行时间约为44分钟,行车间隔为7分30秒,除始发、终到站外,每站停车时间约为30秒,全日开行274列次,其中载客258列次。

法律依据:《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配备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能力的生产、技术、管理等人员,并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

(二)保持车站和车厢整洁、卫生;

(三)提供便捷的售票、检票、充值、退票、补票等票务服务;

(四)提供安全、准点的运营服务并及时通报运营服务变化情况,不得擅自停运;

(五)在车站和车厢内设置运营线路图,提供首末班列车行车时刻、列车运行方向、发车间隔、站点、换乘信息以及服务监督网站和电话;

(六)在车站内设置乘车、疏散、人防、安全、消防、禁止进入等各类导向标识,在车站出入口五百米范围内的公交车站和主要路段设置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导向标识,并保持导向标识正确、清晰、完整,与周边其它交通标志协调统一;

(七)在车站醒目位置公示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及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

(八)规范设置车站(含出入口、通道)、车厢的广告,不得遮挡标志标识或者影响车站行车和客运组织,不得挤占出入口、通道、应急疏散设施空间和防火间距;

(九)车站站台、站厅层不得设置妨碍安全疏散的非运营设施;

(十)加强巡查和管理,维护车站和列车内秩序,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在车站、车辆配备灭火器、报警装置和必要的救生器材,并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十二)制定乘客遗失物品公告招领制度;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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