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6-04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1900多点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需要注意的是,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我在网上搜了一下,2011年中山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35元(你要向当地劳动部门核实一下),4035X60%=2421元,你妈的工资低于2421元,按2421元计算。
计算:2421X9=21789元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广东省的标准,分别为2个月和8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还是按照4035X60%=2421元计算。
计算:2421X(2+8)=24210元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