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
2018年6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通过中央调剂基金筹集、基金拨付、基金管理等多种渠道和手段,将有利于缓解或逐步解决部分困难地区特别是退休人员赡养比较高的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征缴收不抵支的问题,从而有利于促进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扩展资料
本次中央调剂基金的筹集和拨付办法有几个显著特点:首先,中央调剂基金的筹集来源于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通过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上解下拨资金具体核定办法,实现省际之间养老保险基金调剂使用、合理均衡各地区基金支付负担的目的。
各省份按照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促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