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男方得了大病了,女方找借口要离婚,法院怎么判?

如题所述

根据我国现行的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因此夫妻任何一方都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并不是只要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就一定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最重要的一项原则就是需要审查双方是否感情确已破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夫妻之间男方得了大病,而女方是因为男方得了大病而找借口想和男方离婚,只要男方在婚内没有重大过错,并且男方现在所得的病也并非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如艾滋病、梅毒等严重传染性疾病,那么此时如果女方第一次起诉离婚,并且男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很有可能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因此如果男方生活重大疾病瘫痪在床,那么作为男方的妻子是有义务承担起对男方的照顾、扶助义务的。并且法官在审理离婚纠纷的案件之中,也会考虑到这些要素,即如果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那么此时身患重病的男方作为弱势一方,其日常起居和生活质量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从而法官在判决双方是否离婚的时候,会慎重考虑是否出具离婚的判决书。
除此之外,女方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其在判决生效之后6个月内无法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等6个月之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6个月之后男方病情痊愈,那么女方此次提起离婚诉讼判决双方离婚的概率会比较大;如果此时男方依然身患重病,则此时法院一定会考虑到男方再看这个离婚之后的生活状态,从而也是有可能判决双方不准离婚的。
在准备证据方面,男方需要准备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如双方共同的照片、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等,并且当庭和法官表示自己不愿意离婚,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请求法官给予双方一次修正的机会;除此之外男方还应当准备自己当前身患重病的证据,并且告知法官当前自己生活不能自理,如果双方离婚之后将会对自己的生活质量造成严重的影响。从而影响法官,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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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21
首先可以告诉您如果男方得了大病,法院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判决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但是有一种情况,如果男方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向女方告知患有重大疾病,那么女方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1054条)且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是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除以上情况外,法院会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会考虑的情况为:(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可能法院会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的扶养义务,越是患难的情况下,越应该给予对方无论是感情上还是金钱上给予帮助,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一场不能只能共享乐,不能共患难。且在法律上也规定了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提示,如果男方患病需要治疗,如向第三人借款用于治疗疾病,上述借款是否能够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4-02
你好,像这种情况,如果是正常提出离婚,理由充足的话,法院正常会判离的,不过财产分割的话,肯定会照顾弱势一方的。
第3个回答  2021-09-05
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一方得大病丧失生活能力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第4个回答  2021-09-06
如果夫妻之间男方得大病,女方找借口要离婚,法院是不会判离的,男方已经失去能力了,不能维持生活,女方有扶持对方的责任,不能遗弃对方,如果这样做了,她会犯法的。在道德上也不可以,夫妻本是同甘共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