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新公司注册核名有哪些注意事项

如题所述

创业开公司是很多人的梦想,而成立公司的第一步就是为公司起个响亮亮的名字,任何一个名字都要经过工商部门的核准之后才能生效,接下来曼德企服就给大家介绍关于公司注册核名有哪些标准。
哪些企业名称不予申请核准
1、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
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
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3年的;
企业因前两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
2、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不体现行业特征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哪些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或“国际”字样
企业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或“国际”字样,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作为行业的限定语的企业;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哪些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上海”或者“上海市”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全国性公司;
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以上就是曼德企服要跟大家分享的关于新公司注册核名应该注意的事项,需要成立新公司的朋友们一定要好好研究,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关注曼德企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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