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买了五险一金,在门诊看病能报销吗(成都)?

如题所述

公司为员工购买了社保,门诊诊疗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病种和项目才可以享受医保报销。

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条  统筹基金为参保人员支付下列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符合本办法规定报销范围内的费用:

(一)住院医疗费用;

(二)因患特殊疾病需长期进行门诊治疗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因病丧失全部或部分行动能力,在定点医疗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住院期间因所在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手术费用;

(六)入院前3日内的阳性特殊检查费用;

(七)因工作、居住等原因在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参保人员的家庭病床、特殊疾病门诊、异地就医(含市外转诊)等申请进行审核。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扩展资料: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五条  参保人员发生的下列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职业病)、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不含艾滋病)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及因不孕不育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用;

(八)在港澳台地区和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肇事方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相关证明,且没有获得相关赔偿或补偿的,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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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一、如果是看门诊的话一般不会报销 卡上每个月返的钱你可以用来购买药物、支付检查费用。 如果是特殊的慢性病类的是可以有一定额度的报销,即门诊统筹。
门诊统筹:  每年16元定额涨到200元封顶  凡是参加了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不增加缴费的情况下,均可享受到门诊统筹待遇。  对于城镇职工来说,病情常见、费用较高、治疗周期长的多发病、慢性病、常见病、重特大疾病等19大类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被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斥治疗;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骨髓增生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类风湿关节炎;高血压;肺结核;心脏病;糖尿病;帕金森氏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精神疾病。  而参保的城乡居民,门诊待遇也从原来的定额16元一年上涨到30%的报销比例,最高200元封顶。据悉,除了享受城镇职工的待遇外,城乡居民还可以在参保地或居住地选择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在这家医院进行的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大便常规检查、血糖测定、尿糖测定、胸片、心电图、黑白B超、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输液、皮试、洗胃、清创缝合、导尿,以及符合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类别的药品都可以享受30%的报销,一年累计可报销200元。  在结账时,参保人员只需将个人应付费用直接交给医院,需要报销的部分由医院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长期在成都市外务工或经商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院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统筹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在次年3月底到参保人员选定的定点医院报销。

 二、成都特殊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60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100元。
  3、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计两次起付标准,且不逐次降低;第四类病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满100周岁以上的不计起付标准。
第2个回答  2018-11-20
看门诊的不能报销医药费,挂号可以用。
第3个回答  2012-06-11
门诊用医保卡消费就是。其它不能报销吧
第4个回答  2012-06-04
要再规定的医院才能报销的。